安陆市教育局 做好“人”“水”上半篇文章, 切实筑牢学生防溺水防线
暑期将至,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做好这项工作,是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教育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安陆作为水乡,水域众多,河流、水库、池塘星罗棋布,再加上暑期天气炎热,学生游泳、戏水意愿强烈,防溺水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防溺水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教育系统全体人员要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从思想深处重视起来。各校“一把手”都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个岗位,明确工作责任,传达工作压力。要深刻认识到,学生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一旦发生溺水事故,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要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防溺水工作。
二、在“人”字上出重拳,切实管好“人”
(一)加强学生教育
1.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市各校定期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向学生传授防溺水知识和技能。要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溺水的危害,了解如何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以及在遇到溺水情况时如何自救和施救。例如,收集一些本地或周边地区发生的溺水事故案例,每年还组织开展防溺水视频制作比赛,优秀作品在全市学校进行播放和展示,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溺水事故的严重性。
2.强化日常宣传教育。要将防溺水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重点落实防溺水“八个一”(一堂专题教育课、一次主题班会、一期专题黑板报或宣传栏、一封信、一次暑期家访、一场专题家长会、一次水域排查、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和“1530”防溺水安全教育(在每天放学前的1分钟、每周放学前的5分钟以及每节假日放假前的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同时,要组织学生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防溺水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推进校园游泳工作。校园游泳是治本之策。当前,我市中小学防溺水工作进入关键期,我局积极推进校园游泳工作。从2024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每年组织全市五年级学生(2024年组织全市五、六年级学生)开展游泳实践教学活动,确保我市所有小学生在小学毕业时达到“人人会游泳、人人会自救”的目标,所有活动经费纳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2025年,市委、市政府投入资金197.84万元用于全市五年级(4946名)学生开展游泳实践教学活动。5月12日已启动游泳实践教学,既能增强学生体质,更能提升他们的自救能力。
(二)加强学生监管
1.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全市各校都建立健全了学生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和节假日的管理。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去向。在节假日和暑期,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活动情况,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2.加强校园周边巡逻。暑假,要求学校组织教师加强对校园周边水域的巡逻,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和课间休息时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的行为。同时,要与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校园周边水域的管理。
(三)发挥家校社作用
1.加强家校沟通。全市各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家校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要让家长了解防溺水的重要性,掌握必要的防溺水知识和技能,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溺水工作。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关心和保护。社区、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水域进行排查,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对危险水域的管理。同时,要组织志愿者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溺水意识。
三、在“水”字上疴猛药,切实履好职
(一)全面排查水域安全隐患
1.明确排查责任主体。市教育局会同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周边的河流、水库、池塘、沟渠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各部门的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排查工作机制,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库、河流等水利设施的排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废弃矿坑、取土场等形成的积水区域的排查;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水域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进行检查。
2.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台账。明确隐患的位置、类型、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实行销号管理。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强化水域安全防护措施
1.设置警示标志。在危险水域周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水深、危险等级、禁止游泳等内容。警示标志要牢固、醒目,确保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同时,要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或缺失的要及时进行更换和补充。
2.安装防护设施。对一些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要安装防护设施,如围栏、防护网等。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能够有效阻止人员进入危险水域。同时,要加强对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配备救援设备。在危险水域周边要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如救生圈、救生衣、竹竿等。救援设备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同时,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设备使用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教育、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已建立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例如,教育部门要负责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监管;水利部门要负责对水域的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查和监管。对在危险水域游泳、戏水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对破坏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等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要加强对非法采砂、取土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因这些行为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防溺水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溺水事故情况和防溺水工作动态。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资源整合,提高防溺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例如,教育部门可以将学生的活动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水利部门可以将水域的安全隐患情况及时通报给教育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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